轉廢為能設施

接收廢物

都市固體廢物經收集後,主要透過貨櫃船運送至轉廢為能設施。

焚化

先進焚化技術

採用最先進的「3T」技術(溫度、時間及高湍流控制),燃燒溫度會維持在 850°C 以上至少兩秒,以徹底燃燒和破壞有害物質,包括二噁英。

活動爐排焚化技術

I•PARK2 採用活動爐排焚化技術,這是處理混合都市固體廢物的主流熱處理技術,可在較小佔地面積內處理大量廢物,並在處理後大幅減少廢物體積約 90%,滿足長期及大規模廢物處理需求,具備高效、可靠、成熟及符合成本效益等特點。內地以至全球大多數正在運作或建設中的大型轉廢為能焚化設施,均有廣泛應用活動爐排焚化技術。

發電

設施內焚燒廢物所產生的熱能會被回收,然後在鍋爐產生蒸汽,以驅動渦輪機發電。電力可供設施內部使用,剩餘的電力則會輸出至電網,預計每年可向電網輸出約9億6,000萬度的剩餘電力。

處理煙氣及飛灰

設施將採用先進的空氣污染控制系統,以處理煙氣中的污染物,並持續監測煙氣排放,以確保符合嚴格的排放標準(參考國際認可較先進和嚴格的標準,包括國家標準和歐盟標準)。

相關飛灰將以水泥或化學品作固化或穩定化,然後在堆填區安全處置,從而減少環境污染。所有固化或穩定化物質均須經過測試,以符合焚化殘渣污染控制標準。

回收爐底灰

在焚化過程中,焚化系統內的不可燃燒殘渣(爐底灰)會被收集,其體積僅為原來體積的10%。爐底灰主要含有對環境影響輕微且回收價值較低的惰性物質,例如玻璃和陶瓷,亦包含少量具有較高回收價值的鐵金屬及非鐵金屬。分選設備會從底灰中提取鐵金屬及非鐵金屬,以進行物料回收。這些金屬可被回收並製成低碳綠色建築材料,例如低碳水泥、非結構性混凝土骨料及路基中間墊層骨料等,從而將資源回收最大化,並減少堆填區處置量。

綜合水資源管理

I•PARK2 的綜合水資源管理系統包括海水化淡、雨水排放和污水管理系統。

海水化淡系統旨在從海水中製造淡水,以支援設施的功能和運作,包括供應設施用水和飲用水等。

雨水排放系統除了有效管理雨水,同時建立雨水回收系統,表面逕流的初期雨水經收集後,會用作再生水,或作處理及後續重用。

污水管理系統由多個處理系統組成,處理在設施內產生和收集的污水。經處理的污水可回收再用,用作灌溉、沖廁和清潔道路等,達致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