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覽

背景

甚麼是都市固體廢物?

都市固體廢物是公眾在日常生活中從家居、學校、醫院和商業機構丟棄的物品,涵蓋包裝物料、食物殘渣、園林廢料、家具、衣物、瓶罐、電器等,而建築廢料、化學廢物、醫療廢物及其他特殊廢物則不包括在內。香港於2025年平均每天棄置約10,326 公噸都市固體廢物。

公眾平均每天棄置的都市固體廢物

10,326

公噸

目標

為達致「零廢堆填」的目標,我們會持續規劃及發展新的轉廢為能設施,並研究新設施與其他廢物管理設施共址的可行性,以創造協同效應,同時亦要預留空間供公眾休憩及進行環保教育。

政府的策略有兩個主要方向,第一是於上游推動全民減廢和分類回收,以減少整體廢物棄置量;第二是積極推動建設下游的轉廢為能設施,以可持續方式處理剩餘的都市固體廢物。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正全力發展現代轉廢為能焚燒處理設施和廚餘處理設施網絡,以擺脫依賴堆填區直接處理都市固體廢物,同時將廢物轉化成有用的能源。屆時應只有少量不可燃燒又不可回收重用的廢物需要直接堆填處理。

解決方案

I•PARK2 採用先進的轉廢為能焚化技術,為處理都市固體廢物所面對的挑戰,提供全面解決方案。設施每日可處理高達 6,000 公噸都市固體廢物,令需要堆填的廢物體積大幅減少 90% 。

I•PARK2透過轉廢為能,不但能夠高效處理廢物,也可同時發電,為電網提供能源,推動使用可持續能源。設施採用最先進的污染控制系統,以確保排放符合嚴格的環保標準。

I•PARK2的發電

I•PARK2 透過焚燒廢物時釋放的能量發電。在廢物處理過程中回收的熱能,可以轉化為供設施自用的電力,剩餘的電力則會輸出至電網。設施估計每年將向電網輸出約 9億6,000萬度的剩餘電力。I•PARK2透過將廢物轉化為珍貴的能源,支援可持續的都市固體廢物處理,同時減少依賴傳統化石燃料。

設施每年向電網輸出

的剩餘電力
0 億度
的剩餘電力
9億 0 萬度

項目簡介

I•PARK2的轉廢為能項目包括設計、建造和營運,預計每日可處理約 6,000 公噸都市固體廢物。

項目採用最先進的焚燒發電技術,大幅減少廢物體積,並回收焚化產生的能量作發電之用。

I•PARK2產出的電力除滿足設施內部的用電需求外,剩餘電力將輸出至公共電網,提高來自轉廢為能的電力比例。項目亦會提供合適的社區設施,以供公眾享用。

為降低項目成本,I•PARK2 的設計將秉持「目的為本, 優而不華」的原則,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推動項目落實。

借鑒 T•PARK 的經驗,I•PARK2 設施將結合 環保教育、休憩及娛樂元素,實現「一址多用」的協同效應。除了環境教育中心外,I•PARK2亦希望提供有別於 T•PARK的休憩設施,為公眾帶來全新的休憩體驗。

項目時間表

經過與海外和內地眾多具有發展和營運大型垃圾焚燒發電設施經驗的企業詳細討論交流後,預計可縮減I•PARK2的建築期。I•PARK2目標是在約5年半起分階段 「功能性完成」,即完成相關工程並開始焚化都市固體廢物作營運測試,並逐步啟用相關設施,而整個設施則預計在約7年內竣工。另外,為加快推展I•PARK2,我們同步進行各項前期工作,包括實地勘查、技術評估和制定參考設計等。相關的前期工作現已完成,包括《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499章)下的法定程序。工程項目已於2024年12月開展公開招標,並已於2025年10月截標。

2026
2026
2026
2025
2024
2024
2024
2023
2023
2022

環評資訊

I•PARK2 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已獲批准,並於 2024 年 12 月獲環保署簽發環境許可證,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條例》(EIAO) 的要求。